1、科室名称: 矿产科
2、职能和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进出境矿产品检验监管工作。
3、业务范围:石油焦、水泥、石英砂、云母粉、铁合金等。
4、业务工作流程:接受报检——报检审单——实施检验——拟制单证——出证
5、办公联系电话:85980730 85980736
6、结合国家局制定的政策性法规及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检验检疫工作手册》(化矿金产品分册),以及其他相关国内外技术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