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出口企业对认证监管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通告》
根据职能授权,河北局认证监管处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河北省进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和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质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主要承办和提供服务的具体工作事项有:全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储存等)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包括机械、日用陶瓷、玩具等)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包装、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3C免办)证明工作;卫生注册/登记、质量许可证审核员培训、评定工作;按照认监委的安排部署,负责对认证市场和社会实验室认可管理等。
为深入了解出口企业在认证监管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认证监管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力促进出口企业自身和河北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面向全省出口企业开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企业有关意见、建议和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我处将及时进行汇总、梳理,逐一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工作改进意见,并负责地对每条意见、建议和咨询问题做出合理解释和答复。我局地址为: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18号;收件人传真电话为:0311—85980845。
特此通告。
河北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
2008年9月10日